山西省住房和城乡BG大游厅关于我省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(第132号)
各市住房城乡BG大游局、行政审批局、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,,,,,,根据《住房和城乡BG大游部办公厅关于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0〕334号)精神,,,,,,,结合我省深化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实际,,,,,,,现将BG大游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省住房城乡BG大游厅和各市审批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建筑业企业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,,,,,,,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,,,,,,,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2020年8月1日前,,,,,,,我厅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,,,,,,,不再进行审批,,,,,,,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企业按照《住房城乡BG大游部关于BG大游工程企业发生重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申请办理企业合并、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,,,,,,,不适用前述规定,,,,,,,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,,,,,,,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。。。。。。。
四、省住房城乡BG大游厅和各市审批主管部门核发的上述资质证书,,,,,,,经省住房城乡BG大游厅汇总报住房城乡BG大游部后,,,,,,,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延期,,,,,,,企业无需换领证书,,,,,,,原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。。。。。。。
五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,,,,,,省住房城乡BG大游厅和各市审批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建筑业企业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。。。。。。。